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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2016-11-04 17:2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5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商丘师范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体师生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保障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学校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 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师生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普法教育对象全覆盖。通过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法律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全校干部师生普法教育全覆盖。

——师生法律素质上水平。学校师生法律素质明显提升,知法、守法、用法,无严重违法犯罪事件。

——依法治校取得新突破。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年活动暨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创建“河南省依法治示范校”。

——普法教育经费有保障。学校设立普法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服务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为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以满足师生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的根本利益。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依法治理。

4.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坚持德法并重,建立健全符合校情的宣传教育体系,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6.坚持渗透融合,形成合力。把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的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刻领会《决定》明确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全校范围内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紧紧围绕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校章程等法律法规,使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行为规则,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宣传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体师生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学习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师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6.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廉政法治教育从青年学生抓起,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崇尚廉洁的优良品德。

7.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要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以及开展校园法治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8.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在全面“依法治校年”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河南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有序地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坚持把依法治校同推进事业发展和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探索依法治校工作长效机制。

9.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采取措施保证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为全体师生员工,要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内容,运用不同方法,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2.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普法教育。组织教职员工系统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制度,通过开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教职员工培训和对新进的教师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结合起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大力开展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大学生的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宪法教育,做好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大学生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法治文化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普法教育的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进程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全年)。制定我校“七五”普法规划。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学校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12月)。各单位结合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总结;学校将对全校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省评估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措施和方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校领导及中层干部以自学为主,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校培训计划,教职工法律学习列入各二级党组织学习计划,并进行辅导和培训,学生的普法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课进行。学校和各二级单位有计划地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治宣传培训班、研讨班、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建立健全普法考核制度和工作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教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要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把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纳入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违规追究制度。

(三)建立专兼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组织机关干部和法律教师开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法治培训,引进和聘请优秀法学人才,充实和丰富法律课教师队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邀请政法机关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四)发挥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宣传橱窗、图片展、板报、微博微信等,开办法治教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举办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辩论会、演讲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中心活动,开办法律服务热线,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认真总结推广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六、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普法与依法治校领导小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检查督导等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的全面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橱窗、微博微信等校内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创新。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继续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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