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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丘师范学院 关于推进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通知
2016-11-04 17:43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丘师范学院

关于推进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法制化水平,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校党办〔2016〕4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创建工作重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各单位要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同时,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创建活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见《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二、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和《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要求,及时部署,积极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创建工作任务。2016年12月初,学校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创建活动资料认真整理、分类归档,做好迎检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完善创建活动资料,报送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广泛发动,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创建工作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跟踪、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创建“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单位和个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商 丘 师 范 学 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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