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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6-11-04 17:2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顺利实施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省的法治建设和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

新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依法治省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的基础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各个方面,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接地气的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坚持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均衡发展。既分类施教,又突出重点,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中,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传承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统筹网上网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破除“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我省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投资、贸易、金融等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着眼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河南建设。着眼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国防建设、民族宗教、互联网、依法行政等领域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依托公共文化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加强法治影视剧、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按照“一市一特色、一县一品牌”要求,培育和打造一批体现中原文化风格、地域行业特色鲜明、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打造、提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普法人”、争创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四级创建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优化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和水平。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部门行业自身职能和特点,着力开展金融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访投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网络整治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抓好农村、社区、企业等城乡基层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探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育和树立文明守法先进典型,提升干部群众思想境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

(一)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根据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可将其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

(三)特别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紧紧围绕我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法律进农村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扶贫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全省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推动出台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法规。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推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进程,制定出台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性法规,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部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定期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备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三)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四)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发挥我省法治类专业媒体重要阵地作用,深度挖掘群众身边人、身边事的法治元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讲好、讲活法治故事,引领社会法治风尚,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接地气有生气。

(五)创设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新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系统平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立河南网络普法联盟,有效整合各级各类普法网站资源,集中打造全省统一的普法资源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法规解读平台、法律咨询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

(六)厚植“法律六进”平台优势。建立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内涵,强化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完善工作量化指标,建立评价体系,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七)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的扁平化管理,建立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对象数据库,提高社会普法精准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互通,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普法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织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设立网格普法信息员、联络员,把普法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实现普法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门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素质,提高组织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的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和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工作,确保规划确定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领导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工作等制度。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分管领导、相应机构和具体人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治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抓好规划的督促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考核评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普法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培育和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名录,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同时,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经常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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